规划导航网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五)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



(十六)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统一管理和协调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作者:admin 分类:通辽市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