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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组织参与地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府规章起草,并监督检查执行。(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执
作者:admin 分类:塔城地区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