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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0第一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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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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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第一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保留市林业局牌子。第二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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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简介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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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0-08-26一、机关职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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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主要职责(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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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2、承担信息、网络舆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要文档、后勤保障等工作。3、承担机关效能、资产管理等工作。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5、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等。6、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7、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8、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等管理工作。9、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10、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报和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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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介发布日期:2020-12-31一、机构职能(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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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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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职责:(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研究起草全市相关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统筹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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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职责发布日期:2020-06-15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淮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2号)和《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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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拟订地方性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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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发布日期:2021-01-08一、主要职责:(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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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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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发布日期:2020-09-30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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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有关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城乡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参与全市经济运行、区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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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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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第一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海洋局、市林业局牌子。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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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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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发布日期:2020-09-1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林业局牌子。(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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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绍兴市林业局)机构职能:根据《绍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测绘和地理信息局)、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的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林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测绘和地理信息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市林业局。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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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介绍(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林业等方面的相关规划和计划,以及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二)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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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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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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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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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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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机构职能(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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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林业局牌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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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林业局牌子。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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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及海洋、林业、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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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机构主要职责(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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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13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林业局、市海洋局牌子。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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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及编制主要职责如下:(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林业、海洋等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市级自然资源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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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自然资源局

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林业局牌子。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林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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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徐州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保留徐州市林业局牌子。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国土空间规划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规划建设处(市政规划建设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地质矿产监管处,测绘地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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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风景名胜区等法律法规。(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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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要职责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2、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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